组织机构

组 长:
霍晨光(集团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)

副组长:
闵强(集团公司副董事长、总经理)

成 员:
刘振兴(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、董事)
杨玉山(集团公司董事、副总经理)
王一谔(集团公司董事、副总经理)
贾希为(集团公司董事、副总经理)
林志平(集团公司纪委书记)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:


主 任:
刘振兴(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、董事)
成 员:
由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、办公室、工会、人力资源公司等有关同志组成

集团工会采取三项举措 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
来源:2008-12-9  作者:集团工会  发布时间:2009-5-15 9:59:30  阅读次数:710

  
    为深入贯彻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及中华全国总工会《工会法律援助办法》,集团工会采取建立职工法律援助中心、聘请职工法律顾问、完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等三项举措,切实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。日前,集团工会召开成员企业工会主席及有关人员会议进行落实。集团党委副书记、工会主席刘振兴到会讲话。会议由集团工会副主席陈维尚主持。
    刘振兴同志指出,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认识、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的职能,发展企业良好劳动关系;要发挥好工会法律援助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,更多地把工作做在前面,做到请法律顾问把关、兼顾职工与企业利益相统一,充满感情地做好维权工作;要严格依法办事,规范用工行为,这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,工会组织要大有作为。同时指出,开展职工体育活动是提人气、聚人心的工程,工会有活动、有声音就有凝聚力,就能促进企业生产经营,扩大企业社会知名度。在集团组建职工“五队、二协”(足球队、篮球队、羽毛球队、乒乓球队、网球队,桥牌协会、摄影协会)的同时,各企业也要健立全各类兴趣小组,把职工文体活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,在年底前把各项工作再向前推进一步。
    会上,刘振兴同志向职工首席法律顾问宁赤颖,顾问段耀洲、李熠三位同志颁发了聘书。宁赤颖同志代表顾问小组做出了“服务职工、完成使命”的郑重承诺。集团公司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以人力资源公司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,致力于为集团公司系统职工提供法律援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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